潍坊人力资源

新闻资讯

News

首页>>新闻资讯>>劳务外包>>2026 劳务派遣税务新政:6% 差额计税 + 开票 / 抵扣 / 节税全实操指南
劳务外包

2026 劳务派遣税务新政:6% 差额计税 + 开票 / 抵扣 / 节税全实操指南

发布时间:2026-03-14
分享到: 更多

2026 年 1 月 1 日起,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服务税收管理的公告》正式实施,其中 “6% 差额计税” 新政成为行业焦点。此次政策调整直指劳务派遣行业长期存在的计税方式模糊、开票流程复杂等问题,对用工单位、劳务派遣公司(以下简称 “派遣公司”)的税务处理提出明确要求,实操层面的合规性与节税空间需重新评估。

一、新政核心:6% 差额计税的适用范围与计算逻辑

此次新政最关键的变化,是将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计税方式统一为 “差额计税 + 6% 税率”,同时明确了差额扣除项目的范围,彻底取代此前 “简易计税 3%” 与 “一般计税 6%” 并行的模式。

1. 适用主体

新政覆盖所有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,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,且不设例外情形。无论是为企业提供普通劳务派遣,还是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临时性用工服务,均需按 6% 差额计税申报。

2. 差额扣除范围

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仅包括两类,且需提供合法有效凭证:

  • 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
  • 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(五险) 及住房公积金。
  • 注: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等不得作为差额扣除项目。

3. 计税公式

当期应纳税额 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- 允许扣除的差额项目)÷(1+6%)×6%

示例:某派遣公司 2026 年 1 月收取用工单位服务费 106 万元,其中支付被派遣员工工资及社保 84.8 万元,则当期应纳税额 =(106-84.8)÷1.06×6%=1.2 万元,较旧规下简易计税(106÷1.03×3%≈3.11 万元)节税近 61%。

二、实操关键:开票、抵扣的 3 大合规要点

新政对发票开具和进项抵扣的要求更为严格,企业若操作不当易引发税务风险,需重点关注以下 3 点:

1. 发票开具:“差额开票” 需标注明细

派遣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 “差额开票功能”,在发票备注栏注明 “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”,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仅为差额部分(即工资社保),服务费部分可正常开具专票。

2. 进项抵扣:明确 “不可抵扣” 范围

用工单位取得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后,需区分抵扣范围:

  • 可抵扣:发票中 “服务费” 对应的进项税额(按 6% 计算);
  • 不可抵扣:发票中 “差额扣除部分”(工资社保)对应的税额,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。

3. 留存备查资料:避免 “举证不能”

两类企业需留存资料至少 5 年:

  • 派遣公司: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、向被派遣员工支付工资的银行流水、缴纳社保公积金的缴费凭证;
  • 用工单位:劳务派遣服务接收凭证、发票抵扣联、差额部分的明细核算表。

三、节税策略:3 类主体的差异化方案

新政下,不同主体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计节税方案,避免 “一刀切” 式处理。

表格

四、风险提示:2 类高频违规行为需规避

新政实施初期,税务机关将重点核查以下两类行为,企业需提前自查:

  1. “虚增差额扣除项目”:部分派遣公司通过虚构工资社保金额、编造员工名单等方式扩大差额扣除范围,此类行为一旦查实,将被认定为 “偷税”,面临补缴税款、滞纳金及 50%-5 倍罚款;
  2. “发票开具不合规”:如未使用 “差额开票功能”、备注栏未注明差额征税、为差额部分开具专票等,发票将被列为 “异常凭证”,用工单位无法抵扣,派遣公司需重新开票并承担滞纳金。

2026 年劳务派遣税务新政的核心是 “规范 + 减负”,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公司,均需在 “合规” 前提下探索节税空间。建议企业在 3 月 31 日前(首次申报期)完成内部流程调整,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税务机构梳理业务模式,避免因政策衔接不当引发风险。

Copyright 2020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2012437号

扫一扫
联系我们

潍坊人力资源 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A栋20层    联系电话:13780801226

友情链接

扫一扫 联系我们

潍坊人力资源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A栋20层联系电话:13780801226